发布于:2008-01-07 12:42:07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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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新建住宅小区 给水设计师是这样设计的:一梯四户,单元门进户管径DN40,左右侧分别设立DN32立管;入户管径DN20的,采用DN20水表。
我是甲方工程师:核算单元门进户管径为DN50的,左右侧分别设立DN40立管;入户管径DN20,采用DN15水表。小区为小户型的回迁楼。设计师是清华大学毕业的教授级高工,我才助理工程师,毕业6年。
施工完毕,自来水公司要求:单元门不能超过20户,如超过,单元门要设置2个进户管;每栋楼前设立1个消火栓。要求我更改。这样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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