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12-31 00:38:31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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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7.1.1.2条:“。。。。。。,可选择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其组合”请问当采用感温探测器和感烟探测器的组合时,它们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是各自计算各自的还是可以互相补充?比如一个配电房,其天花板的井字梁轴线尺寸是正方形的,边长8.5米,温感的保护面积是20平方,烟感的保护面积是60平方,则每个梁间方格中是该设置一个烟感加一个温感,还是该布置两个烟感加四个温感?谢谢!如果烟感和温感的保护面积可以直接叠加,则一个烟感加一个温感的组合的总保护面积是80平方,请问可以这样来考虑吗?还是该烟感、温感各算各的?另外请问火焰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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