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7-12-05 15:14:05
来自:建筑结构/钢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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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型金属板工程应用技术规范》GB50896-2013第7页4.1.3条对压型钢板外板、内板都做了要求“外层板公称厚度重要建筑不应小于0.6mm,一般建筑不宜小于0.6mm,内层公称厚度重要建筑不应小于0.5mm,一般建筑不宜小于0.5mm。”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第90页第11.1.5条也对金属板做了要求,“屋面及墙面外板的基板厚度不应小于0.45mm,屋面及墙面内板的基层厚度不应小于0.35mm。”
本人认为两本规范都属于在行规范,后者对板材并没有明确指定,严谨程度不如前者,但发行在后,施工单位一般都执行后者,给设计人员造成困扰。有相似情况的人士遇此情况是如何实施?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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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两本规范针对的群体不一样。
《压型金属板工程应用技术规范》面向所有人,这里面很可能包含了厂家或者一些经销商,也就是说材料有可能偷工减料的话,则必须严格限定厚度。只要低于这些数值就有可能产生问题。
而《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针对的是结构设计师,结构工程师对漏水什么的性能关注度较低,所以只要在他们的可承受范围之内,这个值可以随便取。假设他写成0.01mm,对结构设计来说它的结构主体就可以做的更加轻薄,为业主省了钱,得到业主、结构设计时、老百姓的夸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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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规范都有适用条件,不能断章取义。注意规范中“应”和“宜”的用词,其实两者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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