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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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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给水系统中采用的设备、器材、管材管件、阀门和配件等系统组件的产品工作压力等级,应大于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且应保证系统在可能最大运行压力时安全可靠。 2、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根据市政给水管网和其他给水管网等的系统工作压力确定,且不应小于0.60MPa。 3、高压和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根据系统在供水时,可能的最大运行压力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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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厂房是主体,建规3.3.5条,满足即可。不影响主体性质。
从给出条件看,已经不是附属厂房的办公、值班、休息等内容,体量三层按两个建筑,满足两个建筑防火要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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