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12-18 10:04:18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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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3.2.8条“生活饮用水池(箱)应与其它用水的水池(箱)分开设置”。意思很明确,禁止生活饮用水池(箱)与其它用水的水池(箱)合并设置。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6.2.7条“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3.4“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很明显,消防规范并不排斥与生活饮用水合用,目的很明确,是为了防止消防水长时间不用水质变坏。的确在设计中我们很为难,和起来设置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不允许。分开设置吧,现在一做就是300~500立方的水池,长时间不用水质恶化,浪费水;而且甲方意见也很大,消防水池占地往往很大,再设一个生活调节水箱就更浪费面积了。请问各位你们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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