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4-12-29 22:00:29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给排水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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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工程师、化工工程师、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核认定补充测试的通知》的通知
鲁建执注字[2004]131号
【执业注册】2004.9发布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工程师、化工工程师、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核认定补充测试的通知》(注工秘[200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于10月11日前将补测人员名单(见附表)上报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具体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附:1、《关于组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工程师、化工工程师、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核认定补充测试的通知》
2、补测人员名单
二00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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