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12-11 09:42:11
来自:人才招聘/职场问答
[复制转发]
十行业“霸王”合同拒不修改者将被处罚
在经过近9个月的重点监控之后,本周南京市工商局将召开针对该市主要服务行业不平等条款的点评通报会。相关人士透露说,这也标志着该市对垄断行业霸王条款正式“亮剑”。本报也将开通热线,倾听市民对身边服务行业不平等条款的修改意见,本报将在第一时间将您的意见传递给工商部门。
十大行业合同大多“不平等”
在今年3月份南京市工商部门的一次针对服务行业不平等条款的整治动员会上,工商部门表示,他们已经将霸王合同重灾区的供用电等十大行业列为监控重点。
工商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通过调研,他们发现这些行业利用自身的特定优势,不同程度地在各自拟定的合同中,存在着减轻或者免除合同格式条款提供方自身的责任、扩大合同格式条款提供方权利、加重对方责任等霸王条款,一些合同明显侵犯了合同本身应该尊重的公平原则。
让垄断企业改合同很难
记者注意到,根据年初工商部门的部署,所有被重点监控的行业合同都将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同时,上网征求民意。可是到目前为止,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真正上网的《合同》寥寥无几。一位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私下告诉记者,这些行业对于工商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大多表现得“满不在乎,牛气十足。”
面对不少市民对上网的部分《合同》提出的诸多修改意见,工商人员告诉记者:“这些上网的合同,其实已经经过了工商部门的修改了。”
和工商人员的难处相对应的是,在工商网站上,记者确实看见,截至目前为止,只有包括公交IC卡、自来水合同、供气合同、汽车合同等为数不多的行业合同上了网,其它的诸如旅游服务合同、通讯服务等诸多与老百姓生活关联度很大的《合同》并未上网公示。
市民期待“霸王”条款早改
尽管垄断行业的《合同》并未完全公示,但在工商部门公示的仅有的部分《合同》中,已经引起了市民潮水般的意见。工商部门此次针对“霸王合同”的行动最终结果如何,也成为不少市民的期待。
听说工商部门开始整治垄断行业霸王合同的消息后,市民王先生很欣喜,他说,作为消费者“势单力薄”,很难向这些垄断行业的不平等条款说“不”。王先生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公交IC卡中有关“退余额强收手续费”的条款要进行修改。他说,根据公交IC卡公司的《合同》条款内容:用户在退出卡中余额的时候,需要卡主携卡凭办卡证件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要办理余额退还的,需要按余额的10%收取手续费。“按照余额多少来收手续费,就有点抢钱的感觉”。
“对抄表度数有疑问,为什么要先交钱再解决疑问?”在看了工商局公示的《城市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后,刘先生对这个合同的这项条款不理解。合同规定“对于出现有使用度数疑问的情况,用气人如对抄表度数有异议,应先支付当期的燃气费,并在抄表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供气人提出复核申请。”
不改合同将要受罚
“明显不公平的格式合同肯定要修改。”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在以往,消费者遭遇霸王合同向他们投诉之后,他们往往会由于无法可依而陷入尴尬,但今年年初,南京市首次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南京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此举明确了工商部门对不平等的格式合同拥有处罚权。
这位人士表示,根据《办法》,消费者通过12315投诉平台,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霸王合同后的30日内,将会得到工商部门的调查回复。如果情况属实,被投诉商家采用的合同格式条款确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如果被投诉商家未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建议或者决定修改合同格式条款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目前还暂未进入处罚阶段。”对于一些垄断行业拒改合同的情况,该人士指出,随着公示程序的启动结束,如果相关企业还是拒不接受工商部门及相关专家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有违《合同》遵循的公平原则,那么处罚机制随时启动。目前,部分行业的《合同》已经公示在了南京工商网站上,网址是http://www.njgs.gov.cn;市民可以点击该网页左侧的“通知公告”中的内容进行查阅。同时,本报开通热线,如果您对该合同还有什么好的建议,可以通过拨打96096和发送电子邮件cy5233@163.com阐明您的看法。本报记者也将把您的意见及时反馈给工商部门。
重点监控10行业合同
1、供用电、水、气、热合同
2、公交、有线电视、邮政、通讯服务合同
3、房屋买卖、房屋中介合同
4、消费贷款和人身、财产保险合同
5、拍卖、典当合同
6、旅游服务合同
7、汽车买卖合同
8、物业管理、装饰装修合同
9、经营性培训、医疗服务合同
10、运输合同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希望政府能够为民办事!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