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12-05 13:10:05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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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本人已经大概看过了,提了这么几点建议(以上报)
请各位讨论讨论:
一.关于规范名称(包括条文内容):原规范和“征求意见稿”的名称均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我个人认为新规范名称改为《火灾报(预)警及消防控制系统设计规范》为好,其原因有3点:
1.国标图集04X501用的名称为《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字面上比较统一;
2.“征求意见稿”中新增加和单独列出的所谓“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实际上除了火灾报警之外,更主要或重要的目的、功能和意义在于其在火灾发生之前的“预警”或叫“预报警”,所以增加一个“预”字更加科学;
3.系统本身既有“自动” 报警和消防控制的内容,又有“手动”报警和消防控制的内容(当然系统的主要意义应该说在于“自动”报警和消防控制),因此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几个字改为“火灾报(预)警及消防控制系统”更加全面、准确,更加科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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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为什么施工规范先修订发布了,而设计规范还没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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