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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共享的时代讨论讨论“copy”每个到易网的人应该都有这样的经验,在自己需要某种资料的时候上网查询,找都以后自己会修改沿用。有很多人对这种行为表示不耻,或是愤怒,我想原作者有权这么表现。但是作为一个信息开放的时代,我们设计人员是不是也需要转变自己的观念呢?一般大多数在网上流传的资料都是已经实施,成为实例。当我们的东西实施,并展现给别人的时候,我们的作品是不是已经具备了公众性这样的特征?而通过流传是不是也是我们作品得到大众认可的过程?其实你的资料好,在网上得到了别人的认可,那么你的知名度就提高了,这其实就资料公众享用的一种回报。大部分被重复修改,利用的作品其实就是那部分对你作品认同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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