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4-12-27 18:44:27
来自:电气工程/照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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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2 当采用Ⅰ类灯具时,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
Ⅰ类灯具范围太广了,吊顶筒灯、办公用的荧光灯,工厂气体放电灯都有金属外壳且为Ⅰ类灯具,走廊吸顶灯没有金属外壳吧。这样是不是以后照明线路均要三根线L.N.PE。规范以前只是要求低于2.4m才加PE线呀?
6.1.6 学校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教室:11W/m2 对应照度值Lx:300
以一间9×6.5m(净面积为56m2)标准教室为例.按照6.1.6 条,不应超过11W/m2, 56×11=616W
教室采用2×36W(T8系列)带反射器控照式灯具。616÷80(考虑镇流器损耗)=7.7 。实际工程设计中,按照设计手册中采用单位安装功率法,带反射器荧光灯具计算结果一般均为
9盏2×36W 照度大约为175 Lx 照明功率密度值:12.85W/m2
12盏2×36W,照度大约为250 Lx.。照明功率密度值:17.14W/m2
采用新标准,最多只能安装7盏2×36W,如果安装8盏2×36W还稍稍超规范(这可是强规),请问对于这样的计算结果,如何设计才能既满足照度要求,又不违反照明功率密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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