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18时30分许,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振兴大街16号,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项目发生一起塔吊倾斜倒塌事故。广州市海珠区政府在其官方微博“广州海珠发布”通报情况:“经初步核查,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涉事相关人员已控制。”
事故过程
目击者:塔吊在那里施工,大概是5点多钟,刚开始的时候声音还没那么响,最后一个大响,最后一声,轰,直接掉下去,声音特别大,我以为是楼倒了。整个过程就几十秒,不到一分钟。
根据事故现场对面一商铺的戚小姐描述,下午六点多钟,突然听到一声响,看到对面塔吊慢慢弯曲,当时塔吊上有工人正在施工,最后坍塌。大概20分钟后,救援力量赶到现场。
所有在建项目立即停工
7月23日下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吸取海珠“7.22”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在建项目立即停工。由建设、施工(含分包)、监理单位组织自查,由三方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并报所监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一步要求,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为起重设备、深基坑、人工挖孔桩、高空作业平台、地下工程、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广州市各区住建局于8月10日前,将本次专项检查的详细结果书面报送市住建委。
塔吊作业安全措施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塔吊事故频发,塔吊作业有哪些安全措施?
塔吊“十不吊”
1.超载不吊。
2.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5.吊物上站人不吊。
6.斜吊不吊。
7.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8.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塔吊“八严禁”
1. 严禁人员站在起吊区域内或从吊起的货物底下钻过。
2. 严禁站在死角或敞车边上。
3. 严禁站在起吊物件上 。
4. 严禁用手校正吊高半米以上的物件。
5. 严禁用手脚伸入已吊起的货物下方直接取垫衬物。
6. 严禁重物下降时快速重放。
7. 严禁用起重机拉动车辆和撞击物。
8. 严禁在路基松软的场地起吊。
(本文来源于网络,悍马加固整理报道,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另,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后果自负。)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