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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GB50016-2006第5.4.6条理解

发布于:2007-11-28 12:27:28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复制转发]
1、规范中的住宅部分是否应理解为居住部分(参见解释条文)。
2、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分别按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是否应理解为分别按规范设计不必相互叠加如体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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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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