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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结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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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砌体规范》5.2.4条中: 1、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f,当局部受压面积小于0.3平米时,考不考虑强度折减系数? 2、局部受压面积是怎么确定的,局部受压面积是a0*b这样的吗?如果是,那么a0的计算也会用到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f,这个f值是怎么确定的?需不需要考虑强度折减系数?如果需要那么它的局部受压面积是怎么确定的? 期待各位牛人的解答?谢谢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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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第二个问题,当x<2a时,才能计入受压钢筋,因为只有x>2a了,受压才起了作用且达到了屈服。不明白你说的10年真题上午第5题,直接带入了。如果x<2a,而没按6.2.14条计算,肯定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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