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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规13.9.5第4条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或配变电所处,其应...

发布于:2017-07-06 15:57:06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民规13.9.5第4条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或配变电所处,其应急电源配电装置宜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置;当分开设置有困难,需要与主电源并列布置时,其分界处应设防火隔断。配电装置应有明显标志。怎么执行?消防和非消防分配电屏吗?

全部回复(6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sx717
    sx717 沙发
    感谢楼主资料分享
    2017-07-13 07: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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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hhjjjddd789
    hhhjjjddd789 板凳
    模块严禁设在配电箱内是强条(主要是区别于强弱电,而这个弱电是用于消防的,所以被写成强条)。消防电源的配电装置可与非消防的分开不同的低压柜布置,可以实现物理上的有效分隔。曾经做过某保险公司的项目,柴发拖数据中心负荷和消防负荷,但是没有分开低压柜,结果被审图提了。因为是柴发拖出来的消防干线和数据中心干线,没有注意到也要实现分隔,-0-。如果采用电缆沟敷设的话,主要故障问题会出现在下出的配电柜电缆接头处,这个地方出线的位置很容易引起故障电弧或起火,不做防火封堵很容易引起故障范围扩大。防火封堵一般是上下两块防火板中间填充防火材料,并预留出电缆敷设的孔洞,一般是6孔,或者局部有梁的地方可以做少。
    2017-07-12 10: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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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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