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建筑产业将担纲经济发展大任市场松绑力促建企做大做强
前言:
“鲁布革水电站引水系统工程”是中国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端项目。该项目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1982年进行国际招投标(国内首次),日本大成建设在八国承包商的竞争中胜出,中标价低于标底43%,项目实施阶段日方仅派遣30多人的管理团队,在中国聘用424名工人,采用项目管理模式开展科学施工,工程质量和进度都远超同项目群其它中方承包项目,激起了各方广泛关注与反思。1987年,国家计委发布“计施(1987)2002号文,推广”鲁布革工程管理经验”,中国建筑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
1987到2017正好30年,中国建筑产业已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建筑奇迹,市场环境、管理水平与国际竞争力整体上也已到达比较高的水平,真正成长为大建筑产业。30年来,我们“崇洋媚外”,快速的拿来与吸收,只因我们起点太低,只为让我们快速成长;30年来,我们流汗流血,日夜兼程,边干边学,挣取相对微薄的收入,只为国家更加富强。不论是国家综合实力,还是中国的建筑产业,“长大”目标已经实现,接下来的核心战略目标是“变强”。“变强”的核心在产业主体的“企业”强大,建筑企业的优胜劣汰将会加速,从2014年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其后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政策文件的陆续出台,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层面的这种主导思路。中国现在需要“中国建造”!
1.建筑产业是国家支柱产业:为什么?
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文中明确建设产业是
国家支柱产业,为什么?
我们先看看几组数据。
2016年建筑产业总产值为193567亿(国家统计局),2016年国家GDP为744127亿(国家统计局),建筑产业占比达到26.01%;2016年下半年建筑产业总产值与同期GDP占比达到28.77%。
2016年GDP增速为6.7%,建筑产业产值增速为7.1%,特别是下半年明显加速。
2003年建筑产业总产值为21865亿,2003年国家GDP为17.4万亿,十四年来,建筑产业产值增加8.85倍,而GDP增加为4.28倍,建筑产业产值增速明显高于GDP增速。注:2003年国务院也发布了一个重要文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18号文)。2005-2012年,建筑产业产值年均增速均超过20%,2013-2014年,年均增速略有下滑,但增速仍超过15%,2015年增速急剧下降,增速仅为2.29%。
支柱产业的定义为: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向前发展中起到基础作用、效益巨大、影响深远的产业,具有扩散效应、产业关联带动效应、就业效应与动态优势。基于此定义,建筑产业毫无疑问是国家支柱产业。
■ 2017建筑产业将担纲经济发展大任,依据如下:
1)对比2003年国务院关于房地产业的18号文及之后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来看,关于建筑产业的《意见》一文的措辞与出台时点具有很强相似性,背后的逻辑与意图不言而明,建筑产业应“持续发展”、“健康发展”;
2)2005-2012建筑产业增速超过20%,最高时年均增速接近30%,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贡献功不可没,2013年房地产市场调增,但由于投资对建筑产业的延续性,2013-2014建筑产业产值增速下滑,但仍然高于15%,而到2015年,当年度增速急剧下滑到2.29%,但是在2016年,增速又迅速回升到7.1%,该年产值增量主要来自于2014及2015年新增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7年,经济稳增长保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支柱产业的建筑业今年务必要发挥更大作用。
3)1月份挖掘机销售量为4548台,同比增加54%,其中大型挖掘机同比增量为107%,基于此数据也可看出2017将新开工的基础设施项目必然大幅增加。
2.《意见》的逻辑主线
1)政府工作的主线:“放管服”
减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逐步让市场主体的主动空间更大——
对应市场主体责任的强化
有效和必要的监管。核心是管好责任主体(企业与核心执业人员),
推行质量安全的终身责任制;对频发的劳务工资拖欠问题采取要求责任主体自聘或重新组建可负责的专业作业技术企业主体的方式予以解决。
做好服务。首先是公开透明的基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如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等;二是推出信用、保险及其它金融工具;三是做好标准、人才与政策支持引导工作。
2)建筑企业做强是核心目标
打破区域市场壁垒,构建统一开放市场,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打破“招投标一刀切”,倡导EPC模式和全过程一体化工程咨询,加速产业现代化,推动建筑企业走出去并逐步进入项目融资、设计咨询与运营维护等高附加值领域,真正实现“中国建造”。
3.《意见》具体内容与企业机会
1)深化减政放权
■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强调企业的四个基本指标:
资产、技术人员、业绩和技术装备;资产代表企业的责任主体能力,业绩证明项目管理和实施的经验与水平,技术人员和技术装配代表技术水平与实际履约能力;取消施工总承包中关于工法、专利、科技进步奖及标准等要求,该部分属于企业市场行为,不做行政干预;
强调个人执业资格管理,特别是事中事后的监管,做到
持证上岗、人岗合一。
■随后出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明确了住建部与地方建设管理部门在企业资质管理上的责任划分,简化了企业资质换证与申请流程。
■
企业资质的业务范围扩大,一是取消对中小建筑企业的保护机制,资质高的企业可参与范围内所有市场竞争;二是可提供足额担保企业可扩大业务范围。
■打破招投标一刀切格局。民间投资房屋建筑项目上推进建设单位自主发包;加速推进招投标交易全程电子化,推行网上异地评标。
2)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EPC),核心点在
总承包负总责。装配式建筑要求采用工程总承包,政府投资工程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
EPC推行十多年来最有力度的政策支持文件)。
■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
打破专业壁垒,强调建筑整体性与一致性。民用建筑领域,发挥
建筑师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的
主导作用。
3)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工程质量管理核心在于责任主体的界定,
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与主要责任人的终身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在于
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BIMer的机会点)。
■政府质量安全监管上的突破有两点:一是明确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
保障资金);二是政府
可采购社会机构的服务(保障能力)。(监理一直作为转移质量安全矛盾的缓冲带,责任极大,权力极小,拿人手短;
监理的春天到来了吗?)
4)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配合减政放权,扫除区域壁垒,构建统一开放市场(
对大企业利好);打通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信用信息公示信息系统平台等,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平台(
让差企业与差人员无处遁形)。
■加强承包履约管理,推行
履约保函制度(与国际接轨)。
■规范工程价款结算,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及时按合约足额支付,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与国际接轨,合同制定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将凸显)。
5)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培养建筑人才:
建筑师要具有
国际视野和
民族自信;
建筑高级管理人才要熟悉国际规则;
劳务作业人员要提升技能水平,建立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工资向关键技能岗位倾斜(工匠精神在建筑业的落实,2020中级以上技能工人300万,2025达到1000万,
教育机构的机会)。
■改革用工制度。取消劳务企业资质,结合增值税改,快速挤压无市场责任能力的劳务外包公司的生存空间,推动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成立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专业作业企业,建立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让建筑工人有企业归宿,劳务工资拖欠问题的根治之道,建筑质量、安全和生产效率提升的核心基础)。
■保障工人权益。2020年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明确工资支付保障责任,谁用工谁负责,总承包负总责;按月足额发放。
6)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推广智能与装配式建筑。重点在装配式混凝土与钢结构建筑,适合区域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十年力争实现在新建筑面积中占比达30%。
■提升建筑设计水平。突出建筑实用功能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要求(实用设计);推行设计团队招标、设计方案招标等方式(与国际接轨)。
■加强技术研发应用。一是加快先进建造设备研发、制造与推广应用,提升机械化施工程度;二是加快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为项目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此处点明BIM技术现阶段核心价值在于方案优化与科学决策,智能化需要一定的机械化和信息化作为前提保障)。
■完善工程建设标准。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适度提高安全、质量、性能、健康、节能等强标;鼓励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等团体制定市场与创新所需标准(
行业协会回归本质功能)。
7)加快建筑企业“走出去”
加强中外标准衔接。重点为加大中国标准的外文版翻译和宣传推广工作,到2025年,实现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部有外文版(企业所需的最务实的支持之一)。
提高对外承包能力。发挥在
高铁、公路、电力、港口、机场、油气长输管道、高层建筑等工程建设方面的比较优势(走出去的重点领域);鼓励大带小、沿海沿边地区企业合作“出海”;引导向项目融资、设计咨询、后续运营维护管理等高附加值等领域拓展(
做强的方向);推动企业属地化经营水平(
真正的国际化企业)。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纳入“一带一路”双边自贸协定条款中(
减少企业外部风险);二是推进建设领域执业资格互认(
消除地域间的人员执业壁垒,突破欧美标准的垄断);三是综合发挥各类金融工具的作用(
金融支持是硬道理,金融风险也是核心风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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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