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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出家后,二个老婆怎么办?

发布于:2007-11-25 17:07:25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复制转发]
高鹗著《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贾宝玉最后离家出走(做了和尚?道士?),不知所去,杳无音信,留下了二个老婆,一个是已有身孕的薛宝钗,她是正房;另一个是已经同房,旁人也是知道的,但并没有办理手续和仪式的袭人,算是丫鬟出身的“准”偏房。这二个女人该怎么办呢?她们还是贾宝玉的老婆吗?她们还可以再婚吗?

若是放在现在,这些问题不难回答。首先,按照我国目前宗教界的内部规定,贾宝玉如果要去出家修行,必须向寺院提供单身证明,否则进不了门,所以,要想做和尚,就必须先离婚。第二,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并没有规定,夫妻双方如果有人出家修行,婚姻关系该如何处置。婚姻之成立和解除,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因此,无论贾宝玉干嘛去了,做和尚,或者道士,只要没死,他和薛宝钗之间的婚姻关系依然合法存在。薛宝钗不能因为贾宝玉出家做了和尚就直接改嫁,那是重婚。所以,如果薛宝钗想再婚,她首先要做的,就是解除和贾宝玉的婚姻关系。有二个办法。第一种,比较狠,但拖的时间要长一些。向法院提出申请,说贾宝玉几年不见了,找不到了,可能死了,要求宣告他死亡。贾宝玉被宣告死亡后,他和薛宝钗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薛宝钗想再婚就再婚,不想结了,在家呆着也可以。第二种,比较快一点,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可是找不到贾宝玉啊,怎么离呢?法院在报纸上登一公告,“贾宝玉,你老婆薛宝钗要和你离婚,现已告至本院,几月几号要开庭,你一定要来,否则就缺席判决。”等到了开庭那天,贾宝玉没来,法院一纸判决,离婚。薛宝钗又回到了单身状态。(因为是薛宝钗要离婚,所以,怀孕不构成障碍。)

至于袭人,那就更简单了,“二奶”的身份注定了,她和贾宝玉之间的关系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也就不存在离婚一说。哪儿来回哪儿去,想干嘛就干嘛。

上面说的,都是按现行的法律作出的解释,《红楼梦》写的是清朝的事情,如果按照当时的法律,我们该如何分析这一特殊的婚姻关系呢?说实话,我也不是特别清楚。毕竟没在清朝生活过啊,而且,那个时候的法律并不像现在这样完善。我只能根据一个大概的情况,简单说说了。

先说袭人。中国传统的婚姻,不像现在必须登记,只有登记了才算是成立,过去没有登记制度,采用的是“仪式有效”,并默认“事实婚姻”作为一种补充。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无论是大婚,还是纳妾,都要有一个结婚的仪式。比如说,立婚书,办喜酒,等等,只有这样才算是正式夫妻。袭人作为丫鬟,和贾宝玉有夫妻之实,很多人都知道,薛宝钗也知道,但是,他们没有来得及办仪式,而且,贾宝玉也没有向他父亲汇报。所以,在《红楼梦》里,关于袭人的去留,薛宝钗的妈妈薛姨妈和贾宝玉的妈妈王夫人,有这样一段对话。

薛姨妈说,正配呢,理应守的,屋里人愿守也是可以的。惟有这袭人,虽说也算屋里人,但毕竟和宝哥儿没有过明路儿的。王夫人道,如果要让袭人走,她恐怕不肯,但要留在贾府,又恐怕老爷(贾宝玉的爸爸)不肯,难办啊。薛姨妈说,老爷肯定不会同意的,而且,他也不知道宝玉和袭人的关系。想来只是一名丫头,留着干吗呢?不如把袭人的家人叫来,给她找个正经婆家嫁了,我们这边呢,多陪送点东西就是了。而且,这事情未必要先通知袭人。王夫人觉得有道理,就去办了。而后袭人嫁给了蒋玉菡。

与大观园里的其他女子相比,袭人最后的归宿,应该还是不错的,而且,贾府似乎也没有亏待她,道义上也说的过去,薛宝钗已经很不幸了,他们并不愿意再连累了袭人。但有一点必须指出,贾府的出发点依然不够光明,他们难以面对,也搞不清楚,袭人和贾宝玉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两人之间的夫妻之实,贾府上下,除了老爷不知道外,其他人都是知道的,这该如何解释呢?幸好袭人为人宽厚本分,长的也比较漂亮,有人愿意娶她,如果长相奇丑没人要,或者很刁蛮,不愿意离开贾府,并闹到官府去,怎么办呢?事情未必能简单解决。要么是袭人作为丫鬟,和主子私通淫乱,有罪。要么,就按照事实婚姻处理。不可能让两个人白睡的,总得有一个交代和解释的。

贾宝玉出家之所以会给家人带来那么多麻烦,关键的一个原因是,他走的太突然了,而且,走了以后连个联系的方式都没有。在没有办好离婚手续的情况下,我不知道古代的寺庙是否会收留他。这个不负责任的男人,把所有世俗的痛苦和压力,全部扔给了家人,特别是薛宝钗,还有她肚子里那个未出世的孩子。对薛宝钗来说,她算是什么呢?人妇不像人妇,离婚不象离婚,寡妇又不像寡妇。

高鹗的《红楼梦》最后是这样写的。王夫人一脸惭愧,对薛姨妈说,这事情对不起薛宝钗啊,早知如此,不该结婚的。薛姨妈安慰道,事情都是我们自己决定的,你不必担心,我家宝钗并不是那种刻薄轻佻之人。正配呢,理应守的。

薛姨妈的前半句,是从道德的角度,认为薛宝钗不会抛开这个家不管。后半句说了一个“理应”,什么理?法律吗?还是她自认为的规矩?不知道。《红楼梦》里的俗事写到这里基本结束,如果不发生以外,年轻的美丽的贤惠的聪明的薛宝钗,她今后的人生,只能在廉静寡欲中做一名活寡妇了。一个女人的幸福,必将活活因为丈夫的不负责任和自己固有的旧的道德观念而埋葬在万恶的封建礼教之中。

当然,这只是高鹗传达给我们的。而事实上,按《大清律》之规定,薛宝钗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1. 到官府去告贾宝玉,如果哪个和尚庙胆敢收留他,也一同告发。理由是不孝不义,上有老,老婆的肚子里还有小,再说,祖母去世不久,尚在服丧期间,怎么可以擅自出家呢?抓回来一顿暴打,不许再逃,更不许休妻,要知道人家可是孕妇啊。 或者——

2. 三年后,到官府申请离婚,要求改嫁。若没有特殊情况,官府应该批准的。但是,三年之内,不得擅自逃离夫家,如果离开了,是要打屁股的,80大板!如果还擅自改嫁了,那么要打100大板,改嫁收取的彩礼,归前夫所有,也就是贾府所有。如果该改嫁行为是偷偷摸摸的,连个仪式都没有,那就当通奸处理,贾府可以把她当奴婢一样卖了。

全部回复(1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wang4122
    wang4122 沙发
    当时怎么就没有人权的说法呢,呵呵。还是现在的社会制度好
    2010-05-17 10: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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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jx.com.168
    zjx.com.168 板凳
    我建议嫁给你一个对很好的人,毕竟这么漂亮,守寡多可惜呀!我个人觉得楼主这么关心人家,薛宝钗未来的幸福就交给你了。希望你好好对她们!
    2010-05-17 08: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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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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