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分类
1) 主干道
连接场地主要出入口的道路,是场地道路的基本骨架,属全局性的主要道路,通常交通量较大,且对外交通联系多。
典型特征:道路路面较宽,一般路面宽度为30—40米,对景观要求也较高。
2) 次干道
是连接场地次要出入口及各组成部分的道路,与主干道相配合,是主干道的补充。特征: 一般路面不宽(20m-24m左右),交通量不大。
3) 支路
通向场地内次要组成部分的道路,其交通量小、路幅较窄。
特征:一般为保证场地交通可达性及消防要求(≥4m)设置。平时以步行及非机动车通行为主,有时限制机动车通行。一般宽度为12m-18m
4) 引道
通向建筑物、构筑物出入口,并与主干道、次干道或支路相连的道路。
特征:一般与建、构筑物的出入口宽度相适应;当有机动车通行要求时,其路面宽≥3.5m。
5) 人行道
行人通行的道路,包括独立设置的人和非机动车专用道以及机动车道一侧或两侧的人行道。
特征:一般民用建筑场地的步行道多兼有休息功能,可与绿化、广场结合,应有较好的绿化环境。
二、交叉口设计
1) 各相交道路中心线在同一高程相交的道口为平面交叉口。
其形式取决于场地道路系统布局、交通流量与道路性质、交通组织方式等,常有:
(a) 十字形交叉口
两条道路垂直或近似垂直相交;其形式简单,交通组织方便,街角建筑易于处理,适用范围广,是最基本的交叉口形式。
(b) X型交叉口
两条道路以锐角或钝角斜交;当相交锐角较小时,形成狭长形交叉口,不利于交通组织(特别是左转交通),街角建筑难以处理,应尽量避免这种形式。当斜交不可避免时其交角应>45度。为保证城市交通畅通,场地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度。
(c) T字形交叉口
是道路尽端与别条道路相交的主要形式;一般用于次要道路与主要干道相交的交叉处,应优先保证主要干道的交通通畅。
(d) 错位交叉口
T字形交叉口的变化,交叉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一些,否则将影响主干道上的车速。
(e) Y字形交叉口
因地形限制或道路布局而产生的形式。视野开阔,交通顺畅。
(f) 复合式交叉口
用于多条道路交叉处;一般用地较大、交通组织复杂,应尽量避免。
2) 交叉口处的视距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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