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环境形塑过程中,城市设计扮演,了重要角色,除了引起环境功能的改变,更主要的是“对环境形式和意义的赋予”,涉及“空间的社会文化形式”。这种“赋予”不可化约为纯粹的“技术或艺术活动”,而是包含了空间形式背后广泛的政治经济学基础。
在对建设环境的形塑过程中,城市设计者的作用受制于社会系统复杂的政治经济基础。具体而言,城市设计实践是公共部门依凭对环境开发活动规划干预的“必要性”与“正当性”,在编制、实施和维护管理各个阶段,与开发过程主要行动者进行互动,以影响和改变行动者的开发决策,使建设环境的开发结果朝着理想环境目标不断接近。
这一实践的“正当性”基础是其“维护城市空间环境的整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事实上,城市设计实践主要是公共部门行政层面的政府行为,城市设计者有多少“合法资源”可以有效影响和约束开发者,获得公众的支持,并说服政治决策者,都不是一个可以简单回答的问题,但这对于“城市设计究竟能产生何种实效”又是必须面对的。
栾峰将城市空间形态的演变归结为“特定时空范畴内社会利益群体的社会行动与互动”。中铁城际
研究的城市设计实践更多关涉具体空间层面的物质环境建设,而非宽泛的“城市空间形态”。
当代城市建设环境的形塑主要是通过城市(再)开发来实现的,城市开发中诸多社会行动者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这一过程。在此过程中,城市设计实践作为城市规划运作体系内的重要实践层面,着重对于物质空间形态进行规划的公共干预,干预的法理对象是建设环境公共价值领域。
城市设计作为一种公共行动,仅为对这些形塑建设环境的利益主体行为进行干预、导控的一种“利益协调与整合机制”,而并非是建设环境公共价值领域形成的直接动因。
因此,对城市设计实践的角色研究,应对其具体实践过程,以及城市设计者的行为(包括与开发行动者的互动关系)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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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