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神,再请教一个问题:“对于建筑高度23m,1层为层高5m的商业,面积800m2;2层及以上为住宅,1层商业不符合商业网点的条件,1层属于商业建筑,则该建筑应为住宅与商业合建的建筑,住宅建筑高度为23m,设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为5L/s。商业体积小于5000m3,根据《建规》,可不设室内消火栓,但从火灾危险性分析,商业的火灾危险性大于住宅,住宅要设室内消火栓,
商业也应设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15L/s,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取15L/s。”
上面一段话是《新消规》实施指南的话,这里我不太明白的地方就是最后一点:住宅按规范要求设置消火栓,设计流量5L/s,这个没有异议,商业按规范没有必要上规范,既然按火灾危险性分析,商业设置消火栓,不是应该按住宅部分的设计流量,即5L/s来确定,为什么是要选择15L/s?这样的话不是每个商业设置消火栓,而且流量都不小于15L/s?
这里并没有遇到实际的项目这样的问题,只是看到书上这段话有了一点疑惑,请各位大神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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