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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

发布于:2017-04-19 17:03:19 来自: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 [复制转发]
城乡规划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它是一种综合性的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调控和指导意义,同样也是具有综合性的规划。

这三者虽然分别侧重于不同的功能,但相互之间又具有十分密切的关联。因此,《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在发展建设的管理上,应当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城乡近期建设规划为依据。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则必须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宏观规划的目标上,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是一致的。在具体的侧重点上,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有所差别。

土地利用规划主要是以保护土地资源为主要目标,在宏观层面上对土地资源及其利用进行功能划分和控制;城乡规划则侧重规划区内土地空间资源的合理利用,保证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科学使用是城乡规魁工乍的核心。

城市规划作为政府的公共政策和引导城乡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依据,不仅仅是城乡规划建设部门的规划,而且是城乡建设和发展的综合规划,是政府各个部门行动的共同依据,其实施不是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所能单独完成的,还会涉及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卫生防疫、绿化、消防、交通、邮电、工程管线、地下工程、文物保护、农田水利等管理。

城乡规划与管理必须与相关管理部门保持协调,以城乡规划为依据,统一行动。正确处理 ,城乡规划中专业和综合的关系,就要正确认识城乡规划管理在城市管理大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运用科学的系统方法进行综合管理,重视整体功能效益,并在相互作用因素中探索有效的运行规律,更好地进行综合协调,提高管理工作效能。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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