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层建筑的定义
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版)规定:
1.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2.高层建筑的给水特点及要求
特点:
(1)需采用高耐压管材,附件和配水器材;
(2)阀门易产生水锤,引起噪音,损坏管道;
(3)由于水压大,造成水流过大,水头损失增加;
要求:
安全,应解决底层压力大的问题;可靠,尽可能不断水;节能,以减小运行费用。
3.高层建筑给水
方式
②特点
管路简单,造价低,水泵保持在高效区工作,节能。水泵数量多。设备布置不集中,维修管理不便。供水不安全,下区有故障直接影响上区供水。下区水箱水泵容积较大。
③应用
一般应用于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建筑。
(2)减压给水方式
有两种基本形式
①水箱减压给水方式
②减压阀减压给水方式
(3)
并列给水方式
并列式是将所需的所需的供水设备集中设置在建筑的底层,分别向各供水区域供水。
并列式有三种基本形式
①水泵、水池及水箱联合供水并列式
②变频泵给水方式
给水方式:
各区分别设置变频泵从水池抽水,向本区供水。
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不允许全楼停水,且中间不允许设置水箱的建筑。
3.高层建筑给水方式
选择的原则
(1)安全为第一原则,各区不应超压运行,
即:
①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大于0.45MPa。
②水压大于0.35MPa的入户管(或配水横管),应设减压或调压设施。
③各分区最不利配水点的水压,应满足用水水压的要求。
④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建筑,宜采用垂直分区并联供水或分区减压的供水式。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宜采用垂直分区串联供水方式。
(2)节能,应充分利用室外市政给水的压力。
(3)应减小设备的占用空间。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0人已点赞
分享
建筑给排水
返回版块47.27 万条内容 · 1337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讨论:建筑物内雨水与污水能否合用一个排水管?工业厂区内的附属建筑(门卫室、公厕)根据业主要求雨水采用内排水,求问雨水与污水能否合用一个立管排水(有没有具体的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4.1.1规定:小区排水系统应采用生活排水与雨水分流制排水。 我对此条理解为,小区内指外网,指室外雨水与生活污水不能合用。那么请问大神们建筑物内的雨水和污水能否合用?是在哪本规范里有要求。 欢迎讨论。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1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