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7-02-23 16:34:23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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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型居住小区配套的公共建筑办公楼、综合楼等建筑的计算疑问:
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出现一些越来越大型的居住小区,小区里面有各种各样类型及不同用水性质的建筑物,比如住宅、商铺、市场、酒店、办公楼及综合楼等。
而对于这些建筑的涉及用水流量计算,有的有很明确的规定,但是有的很模糊不清。
下面我将提出4点疑问:
1、假设某小区室外供水干管某管段前端的供水对象有住宅、商铺、市场、酒店、办公楼及综合楼等,现在对此管段进行管道水力计算。按照规范第3.6.1、3.6.3、3.6.4、3.6.5条及其解释条文,叠加在此管段的住宅、商铺及市场的设计用水流量有很明确的计算方式;但是对于叠加在此管段的酒店、办公楼及综合楼等建筑的用水流量的计算方式就不明确,是按照这些建筑的设计秒流量计算该用水流量呢,还是按最高日最大时平均秒流量来计算呢?规范没有很明确的规定。
2、关于综合楼建筑引入管道的设计秒流量计算;根据规范第3.6.5条下面注解第4点:综合楼建筑的a值应按加权平均法计算,但是又没有给出具体的计算方法,加权数应该去哪个数值呢?按照规范第3.6..4.4条及其解释条文:本公式只适用于各支管的最大用水时发生在同一时段的给水管道。而对最大用水时不发生在同一时段的给水管道,应将设计秒流量小的支管的平均用水时平均秒流量与设计秒流量大的支管的设计秒流量叠加成干管的设计秒流量。第3.6.1条的居住小区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流量就是此原则。按照这个逻辑关系,综合楼是否可以采用这个方法计算管段的设计秒流量?
3、对于内部有健身房、公共浴室及职工食堂的高档办公楼,其管段设计秒流量应该怎么计算呢。因为按照规范3.6.5条,办公楼的生活给水设计秒流量计算公式为:q=0.2aSQR(Ng);而公共浴室、职工食堂的生活给水设计秒流量的计算公式为:q=求和q0n0b。是不是按照这两个计算公式将结果计算出来后,将计算结果简单算术叠加就是办公楼引入管道的设计秒流量?
4、按照规范3.6.1.1条,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施应按本规范第3.6.5条、3.6.6条的规定计算节点流量。但是在实践中往往会遇到建筑图纸上面的商铺、市场根本没有布置卫生器具,那应该怎么样计算商铺、市场的用水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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