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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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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帮忙确定消火栓穿门保护范围住在公共楼梯间和电梯前室设消火栓,因为设计位置有限,导致火灾时消火栓消防水龙带可能需要穿越两道防火门。 有些审图公司,认为水龙带只能穿越一道防火门,连续穿过两道防火门就不能算在该消火栓保护范围内。 但是规范中没有相关条文牵涉到这种情况。 求教,在设计中,这种穿越两道防火门的情况,算在消火栓的保护范围内吗?毕竟现在楼梯间能可以设消火栓的位置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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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这个问题好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也没有说明白。请看5.1.1条条文说明:
本规范将民用建筑分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并进一步按照建筑高度分为高层民用建筑和单层、多层民用建筑。
表中“一类”第2项中的“其他多种功能组合”,指公共建筑中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公共使用功能,不包括住宅与公共建筑组合建造的情况。比如,住宅建筑的下部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时,该建筑仍为住宅建筑;住宅建筑下部设置有商业或其他功能的裙房时,该建筑不同部分的防火设计可按本规范第5.4.10条的规定进行。
按条文说明,住宅与公共建筑组合的情况,即不属于住宅建筑、也不属于公共建筑,而属于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之外的第三类???这段条文说明,好象是越说越不明白了,不知道编规范的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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