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7-01-07 10:07:07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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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国标里写道:本标准不涉及仅依靠人力操动合闸机构的断路器,因为它不能规定额定短路关合电流,而且从安全的角度考虑,这种仅靠人力操作的方式,是不应该提倡的。
两个疑问,望各位共同讨论:
1、为什么人力操动合闸机构的断路器不能规定额定短路关合电流?在我看来,关合能力跟机构搭的上钩的就是它的合闸速度了,而高压断路器的人力操作机构的合闸速度与人力操作速度无关,只与其机构设计(弹簧等)有关,为什么不能规定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2、怎么又跟安全扯上勾了?即使是电动操作机构,亦要求有手动操作功能,那是不是说电动的也不安全?电动的也不能规定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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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人力操作机构不具有重合闸功能。做型式试验的时候,难道要跑过去手动储能合闸,在排除触电危险情况下,假设合闸成功了,此时设备处于短路状态,如果短时无法分断,断路器中的灭弧室会发生爆炸,危及人身安全,只能靠上一级断路器切断,造成大范围停电,不能保证供电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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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的瑞典合作方他们都是推崇手动机构的,简单、可靠、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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