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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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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多层建筑局部装修改造工程喷淋问题请教大家~装修改造工程.原建筑为证卷交易所,由大厅和3层楼组成,大厅面积530,其于3层楼每层面积为410,总面积小于3000.总高度9米左右.装修改造6米高大厅(530平米)、一层和二层局部作为电信营业厅(总面积1150平米).装修部分新做中央空调.按GB不需要设置喷淋,不只北京是否有地方规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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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当水柱长度 小于7m时,消防员很难接近着火点灭火,大于15m时水枪射流的反作用力使消防员无法把握水枪灭火.
因此 我理解按上面公式算就可以,层高不高时,充实水柱长度小于7m,取最小最行,当层高过大时,取值按规范要求取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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