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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发布于:2016-12-07 16:52:07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规范 [复制转发]
12 计算机制图文件 12.1 一般规定
12.1.1 计算机制图文件可分为工程图库文件和工程图纸文件。工程图库文件可在一个以上的工程中重复使用;工程图纸文件只能在一个工程中使用。
12.1.2 建立合理的文件目录结构,可对计算机制图文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
12.2 工程图纸编号
12.2.1 工程图纸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图纸根据不同的子项(区段)、专业、阶段等进行编排,宜按照设计总说明、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详图、清单、简图等的顺序编号;
2 工程图纸编号应使用汉字、数字和连字符“-”的组合;
3 在同一工程中,应使用统一的工程图纸编号格式,工程图纸编号应自始至终保持不变。
12.2.2 工程图纸编号格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图纸编号可由区段代码、专业缩写代码、阶段代码、类型代码、序列号、更改代码和更改版本序列号等组成(图12.2.2),其中区段代码、类型代码、更改代码和更改版本序列号可根据需要设置。区段代码与专业缩写代码、阶段代码与类型代码、序列号与更改代码之间用连字符“-”分隔开;
2 区段代码用于工程规模较大、需要划分子项或分区段时,区别不同的子项或分区,由2个~4个汉字和数字组成;
3 专业缩写代码用于说明专业类别,由1个汉字组成;宜选用本标准附录A所列出的常用专业缩写代码;
4 阶段代码用于区别不同的设计阶段,由1个汉字组成;宜选用本标准附录A所列出的常用阶段代码;
5 类型代码用于说明工程图纸的类型,由2个字符组成;宜选用本标准附录A所列出的常用类型代码;
6 序列号用于标识同一类图纸的顺序,由001~999之间的任意3位数字组成;
7 更改代码用于标识某张图纸的变更图,用汉字“改”表示;
8 更改版本序列号用于标识变更图的版次,由1~9之间的任意1位数字组成。
12.3 计算机制图文件命名
12.3.1 工程图纸文件命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图纸文件可根据不同的工程、子项或分区、专业、图纸类型等进行组织,命名规则应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便于识别、记忆、操作和检索。
2 工程图纸文件名称应使用拉丁字母、数字、连字符“-”和井字符 的组合。
3 在同一工程中,应使用统一的工程图纸文件名称格式,工程图纸文件名称应自始至终保持不变。
12.3.2 工程图纸文件命名格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图纸文件名称可由工程代码、专业代码、类型代码、用户定义代码和文件扩展名组成(图12.3.2-1),其中工程代码和用户定义代码可根据需要设置。专业代码与类型代码之间用连字符“-”分隔开;用户定义代码与文件扩展名之间用小数点“.”分隔开;
2 工程代码用于说明工程、子项或区段,可由2个~5个字符和数字组成;
3 专业代码用于说明专业类别,由1个字符组成;宜选用本标准附录A所列出的常用专业代码;
4 类型代码用于说明工程图纸文件的类型,由2个字符组成;宜选用本标准附录A所列出的常用类型代码;
5 用户定义代码用于说明工程图纸文件的类型,宜由2个~5个字符和数字组成,其中前两个字符为标识同一类图纸文件的序列号,后两位字符表示工程图纸文件变更的范围与版次(图12.3.2-2);
6 小数点后的文件扩展名由创建工程图纸文件的计算机制图软件定义,由3个字符组成。
12.3.3 工程图库文件命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图库文件应根据建筑体系、组装需要或用法等进行分类,并应便于识别、记忆、操作和检索;
2 工程图库文件名称应使用拉丁字母和数字的组合;
3 在特定工程中使用工程图库文件,应将该工程图库文件复制到特定工程的文件夹中,并应更名为与特定工程相适合的工程图纸文件名。
12.4 计算机制图文件夹
12.4.1 计算机制图文件夹宜根据工程、设计阶段、专业、使用人和文件类型等进行组织。计算机制图文件夹的名称可以由用户或计算机制图软件定义,并应在工程上具有明确的逻辑关系,便于识别、记忆、管理和检索。
12.4.2 计算机制图文件夹名称可使用汉字、拉丁字母、数字和连字符“-”的组合,但汉字与拉丁字母不得混用。
12.4.3 在同一工程中,应使用统一的计算机制图文件夹命名格式,计算机制图文件夹名称应自始至终保持不变,且不得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的命名格式。
12.4.4 为满足协同设计的需要,可分别创建工程、专业内部的共享与交换文件夹。
12.5 计算机制图文件的使用与管理
12.5.1 工程图纸文件应与工程图纸一一对应,以保证存档时工程图纸与计算机制图文件的一致性。
12.5.2 计算机制图文件宜使用标准化的工程图库文件。
12.5.3 文件备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机制图文件应及时备份,避免文件及数据的意外损坏、丢失等;
2 计算机制图文件备份的时间和份数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宜每日或每周备份一次。
12.5.4 应采取定期备份、预防计算机病毒、在安全的设备中保存文件的副本、设置相应的文件访问与操作权限、文件加密,以及使用不间断电源(UPS)等保护措施,对计算机制图文件进行有效保护。
12.5.5 计算机制图文件应及时归档。
12.5.6 不同系统间图形文件交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自动化系统与集成 产品数据表达与交换》GB/T 16656的规定。
12.6 协同设计与计算机制图文件
12.6.1 协同设计的计算机制图文件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协同设计方式,应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专业需要,合理、有序地组织计算机制图文件,并应据此确定设计团队成员的任务分工;
2 采用协同设计方式组织计算机制图文件,应以减少或避免设计内容的重复创建和编辑为原则,条件许可时,宜使用计算机制图文件参照方式;
3 为满足专业之间协同设计的需要,可将计算机制图文件划分为各专业共用的公共图纸文件、向其它专业提供的资料文件和仅供本专业使用的图纸文件;
4 为满足专业内部协同设计的需要,可将本专业的一个计算机制图文件分解为若干零件图文件,并建立零件图文件与组装图文件之间的联系。
12.6.2 协同设计的计算机制图文件参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主体计算机制图文件中,可引用具有多级引用关系的参照文件,并允许对引用的参照文件进行编辑、剪裁、拆离、覆盖、更新、永久合并的操作;
2 为避免参照文件的修改引起主体计算机制图文件的变动,主体计算机制图文件归档时,应将被引用的参照文件与主体计算机制图文件永久合并(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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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ruiyiersansi123

    楼主辛苦,谢谢分享好资料!

    2023-03-19 10: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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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qq_1496798178832
    谢谢楼主的分享
    2017-07-07 22: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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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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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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