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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发布于:2016-11-04 10:38:04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规范 [复制转发]

分享一篇建筑中很实用的规范,不管是摩天大楼还是街边住房,当你的工程即将完工的时候,那些建筑垃圾如何处理呢,本规范很详细介绍了处理建筑垃圾的过程及注意事项

资料整理来源---众智建筑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treatment
zzguifan.com/webarbs/book/14671/2494671.shtml
CJJ 134-2009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0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427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134-2009,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8.0.3、8.0.13、9.0.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年11月9日

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收集与运输;5.转运调配;6.再生利用;7.回填;8.填埋;9.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石龙路345弄11号,邮政编码:200232)。
本规范主编单位: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上海市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材料研究所
同济大学
广州市环境卫生研究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秦峰 王雷 张雪梅 张卫东 黄海 冷发光 赵由才 郭树波 许碧君 杨德志 李露 倪道仁 何更新 柴晓利 陈伟锋 王新文徐雄增 周永祥 牛冬杰
本规范审查人员:陶华 陈朱蕾 冯其林 钱光人 邹华 陈家珑 陈炜炜 陈钧颐 袁宏伟

1 总 则

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建筑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促进建筑垃圾统一管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提升建筑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保证建筑垃圾处理全过程的规范化,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转运、利用、回填、填埋的规划、设计和管理。
1.0.3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垃圾处理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时,应按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4 建筑垃圾处理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对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辅助设施等进行建设、改造、装修、拆除、铺设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木材等。
2.0.2 转运调配 transfer and distribution
将建筑垃圾集中在特定场所临时分类堆放,待根据需要定向外运的行为。
2.0.3 回填 backfill
利用现有低洼地块或即将开发利用但地坪标高低于使用要求的地块,以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替代部分土方,弥补地坪标高的行为。
2.0.4 建筑垃圾处理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treat-ment
对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转运、调配、处置的全过程。
资料整理来源---众智建筑资源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设置应纳入当地城镇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3.0.2 建筑垃圾应按不同的产生源、种类、性质进行分别堆放、分流收运,分别处理。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严禁混入生活垃圾与危险废物。
3.0.3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应行驶至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
3.0.4 建筑垃圾类型与处置方式宜按表3.0.4的规定确定。

3.0.4 建筑垃圾类型与处置方式





建筑垃圾类型
处置方式
工程渣土
回填;作为生活垃圾填埋场中间覆盖用土;填埋
其他建筑废物
分类并用于生产再生建筑材料;填埋

注:其他建筑废物包括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木材等。
3.0.5 建筑垃圾处理场所均应配备计量设施。

4 收集与运输
4.1 源头减量、收集

4.1.1 建筑垃圾减量应从源头实施,并宜就地利用和回收。
4.1.2 建筑垃圾宜按不同的种类和特性逐步实现分类收集。收集方式应与末端处置方式相适应。

4.2 运 输

4.2.1 建筑垃圾运输应采用封闭方式,不得遗洒、不得超载。
4.2.2 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宜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时动作应平稳灵活,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厢盖与厢盖、厢盖与车厢侧栏板缝隙不应大于30mm;
2 厢盖与车厢前、后栏板缝隙不应大于50mm;
3 卸料门与车厢栏板、底板结合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
4.2.3 建筑垃圾运输工具应外观整洁、标志齐全,车辆底盘、车轮应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
4.2.4 建筑垃圾水上运输宜采用集装箱运输形式。集装箱的环保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集装箱后盖门应能够紧密闭合、防止垃圾散落;
2 集装箱内壁应保持平整,减少垃圾残余量,便于清洁。
4.2.5 建筑垃圾采用散装水上运输形式时,应在运输工具表面有效苫盖,垃圾不得裸露和散落。
4.2.6 建筑垃圾转运码头宜与生活垃圾转运码头合建,并宜根据船舶运输形式选择装卸工艺及配置设备。此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采用集装箱运输形式时,应配备集装箱桥式起重机、专用叉车和专用运输车等;
2 当采用散装运输形式时,宜配备卸料平台和散装卸料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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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转运调配

5.0.1 暂时不具备回填出路,且具有回填利用或资源化再生价值的建筑垃圾可进入转运调配场。
5.0.2 转运调配场的配置应符合城镇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规定,选址应根据当地建筑垃圾产量及资源化利用要求确定。
5.0.3 转运调配场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区域内建筑垃圾产生量、场址自然条件、地形地貌特征、服务年限及技术、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可按设计总调配量与设计日处理能力分为大、中、小型三类。
5.0.4 新建的转运调配场用地应符合表5.0.4的规定。

注:1 表内用地不应含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等其他功能用地;
2 用地面积应含转运调配场周边专门设置的绿化隔离带,但不应含兼具绿化隔离作用的市政绿化和园林用地;
3 与相邻建筑间隔应自转运调配场边界起计算。
5.0.5 转运调配场堆放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
2 建筑垃圾堆放区宜保证5d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建筑垃圾堆放高度高于周围地坪不宜超过3m;
3 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地坪标高不小于15cm,堆放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并应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
4 堆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5.0.6 生产管理区应布置在分类堆放区的上风向,并宜设置办公用房等设施。中、大型规模的转运调配场宜设置作业设备与运输车辆的维修车间等设施。
5.0.7 转运调配场应配备装载机、推土机等作业机械,配备机械数量应与作业需求相适应。
5.0.8 转运调配场总平面布置及绿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中、大型规模的转运调配场可根据需要增设资源化利用设施。

6 再生利用

7 回 填

8 填 埋

9 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CJJ 134-2009
条文说明
制订说明

1 总 则

2 术 语

3 基本规定

4 收集与运输
4.1 源头减量、收集

4.2 运 输

5 转运调配

7 回 填

8 填 埋

9 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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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kudingca0
    kudingca0 沙发

    谢谢分享!

    2023-05-11 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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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duanjjxj
    duanjjxj 板凳
    谢谢楼主分享
    2019-05-27 16: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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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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