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建发中央湾区项目售楼处迎来了大批业主,他们都是来领钱的——因建发·中央湾区一期E28地块1-12号楼通过绿色建筑专家评审,并获得绿色建筑评价“二星级”运营标识证书,符合绿色建筑财政奖励规定,对建设单位、业主均发放财政奖励,其中,对项目一手房业主给予已缴契税返还20%的奖励。值得一提的是,这是自去年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印发《厦门市绿色建筑财政奖励暂行管理办法》后,首例发放的绿色建筑财政奖励。
“刚开始接到通知的时候很惊讶,感觉像是"天上掉馅饼"。”中央湾区住户陈女士在售楼处核对信息、签字并留下银行卡信息,就算完成了大部分申领奖励手续。按所购住房面积和缴纳的契税,陈女士共能获得两万余元的财政奖励。经审核,这次申报契税奖励的共有946户,目前业主已缴契税共7545万元,合计共能获财政奖励1509万元。
不过,当陈女士到现场了解到绿色建筑运营标识的获得标准时,她就不认为自己仅仅是“幸运”那么简单了。原来,所谓建筑单位运营标识,需要建筑真正运行一年之后才能参与评审,而评审内容除了考量建筑本身在设计、施工方面增设节能设备,以及采取一系列节能措施之外,还要考核运行后的节能率是否真正达标。而节能率的达标,就需要业主配合物业共同做好节能措施,督促开发商和物业实实在在地按绿色建筑的标准设计执行,让一些环保节能的措施能够落到实处。“这就不光光只是领奖励了,更让我们对绿色建筑有更深刻的理解,也促使我们以后更加注重采取节能环保措施。”陈女士说。
“购房者得到实惠,就能调动其积极性,形成一个倒逼机制,促进开发商做好绿色建筑节能运营的相关工作。”市建设局节能科技处相关负责人说,以往的绿色建筑补贴大多只针对建设单位,消费者很难分享,但我市的相关政策让业主切身受益,有利于更有效地引导民众去了解、选择绿色建筑。
同步 今年我市新开工项目 均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据悉,绿色建筑的宗旨分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保五大部分,绿色建筑财政奖励目前只针对主动进行绿色建筑创建的项目,即2014年1月1日前取得民用建筑用地按绿色标准建设、取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因为从2014年起,我市就已要求所有招拍挂项目取得用地的民用建筑都需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特别是从今年开始,新开工的项目已全部被强制要求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以期让绿色建筑理念得到普及,让老百姓住得更加节能、更加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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