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2人已点赞
分享
全部回复(235 )
分享个毛,什么都不发,假牙
543719843@qq.com
主题
回复
粉丝
暖通资料库
25.45 万条内容 · 673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新版规范, 3.0.3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 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及以上至 2.10m 以下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是不是设计加以利用时,按规定计算; 设计未利用时,不计算面积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内容不能包含下列词语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23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分享个毛,什么都不发,假牙
回复 举报
543719843@qq.com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