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6-09-22 16:06:22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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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火规范》5.2.2注3: 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问: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间距不限还是间距不小于3.5米?
2.《防火规范》5.2.2注4: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m。
问:在满足上述条件下,相邻较高一面外墙高出较低一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间距不限还是间距不小于3.5米或4米?
3. 《防火规范》6.1.5 条条文解释,“对于因防火间距不足而需设置的防火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是不是指的5.2.2条注1~5中所列的各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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