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6-07-28 10:17:28
来自:建筑设计/公共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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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
建规5.5.17.4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分别增加25%。
电影院放映厅是否执行5.5.17.4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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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刚刚验了个电影院,即使按照这个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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