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6-07-04 10:17:04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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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电力规划规范4.2中,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可采用单位建设用地负荷密度法,详细规划阶段可采用单位建筑面积负荷密度法,实际可能会碰到:
比如一开发区:总体规划中住宅用地有500公顷,按单位建设用地负荷密度法,住宅用电负荷500公顷X100~400KW/公顷=50~200MW;该开发区做了3个详细规划,合计住宅用地也是500公顷,容积率均为3.0,则按单位建筑面积负荷密度法,预测用电负荷500万平方米X3.0X30~70W/平方米=450~1050MW,即使乘同时率也比按单位建设用地负荷密度法计算的大很多。结果是三个详细规划的用电负荷合并后比总体规划大很多(公建、工业等其他用地也差不多情况)。
其实从两个负荷指标看,规划中主要建设用地如公建、工业等考虑单位系数转换和容积率的因素,负荷密度指标相差快达到1个数量级。如住宅:规范中用地面积符合指标100~400KW/公顷相当于10~40W/平方米用地面积,若考虑3.0容积率,只相当于3.3~13.3W/平方米建筑面积。
一直迷糊,不知各位大侠有什么看法。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电气大师爱爱爱
沙发
2016-07-07 15:41:07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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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zhyhh
板凳
2016-07-06 08:43:06
赞同0
加载更多很好,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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