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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分类问题的几点看法

发布于:2016-06-24 09:30:24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规范 [复制转发]
本帖最后由 ookkzz 于 2016-6-24 09:45 编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第5.1.1条中一类高层民用建筑表5.1.1 公共建筑2.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与3.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冲突。一个建筑高度为24米的5层每层6000平 商业按表2可以卡到二类公共建筑里,但是在表3中 就能卡到重要公共建筑里面中人员密集的大型公建。审图就给卡到表3条里做防烟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是建筑面积大于20000㎡且使用中央空调的公共建筑,裙房面积不一定比2万小但是却可以卡封闭楼梯间,要是从危险性来说,裙房的安全性要比单栋的危险,不合理 不人性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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