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第7.5.1条有这么一个规定:
采用静压沉桩时,场地地基承载力不应小于压桩机接地压强的1.2倍,且场地应平整。
此条没有条文说明,也没有相关解释,而且放在了施工的章节里,所以很多设计人就没有注意过此条。
静压沉桩的静压机是靠自重压桩,所以它的配重很大,自然对对场地表层土的附加压力就很大,静力压桩机的接地压强一般介于66~120kPa,个别可高达160kPa甚至180kPa以上,如果场地地基承载力较小,过大的附加压力会使土体发生变形,进而对已施工完毕的桩基产生挤压,会造成桩基大幅偏位或挤断。
当场地软土层厚而埋深浅、表层土承载力低时,应在设计文件中对压桩机着地压强作出限制,或适当处理表层土以提高其承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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