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6-06-03 17:23:03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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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最近有两个问题困扰小弟,希望得到大神的解答。
一、根据新火规GB50016的10.1.10 1条: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宅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用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
二、根据新火规GB50016的10.1.10 3条: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要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
问题一:如果敷设在桥架(托盘式或者梯式)上,消防电缆是否要与非消防电缆分开走不同的桥架?
问题二:一般的阻燃耐火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还能直接敷设在普通桥架(托盘式或者梯式)上吗?是否要穿金属导管或者封闭式金属槽盒?矿物绝缘电缆是否可以直接明敷在普通桥架(托盘式或者梯式)上?
希望得到大家的解答 谢谢!!
全部回复(39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吊顶内的非消防线缆也应采用槽盒 或 有盖的无孔托盘,因为非消防电缆为阻燃电缆但是具有可燃性,有孔托盘等于是将其暴露在吊顶内,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顶棚和顶篷内内允许的建筑材料至少是燃烧性能B1级难燃材料,一般建筑所选的电缆多为B级阻燃电缆、C级阻燃导线。而且,一旦不封闭,则顶棚内(多为闷顶)就成为“有可燃物”,超过0.8米应设火灾探测器,带来的问题很多。对于不在闷顶内敷设的桥架,例如地下车库、格栅式吊顶灯,一眼能看到的位置,电缆可以用有孔托盘+盖板(防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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