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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规6.1.9条第二款是否能用?

发布于:2016-03-15 16:28:15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我遇到一个项目,一个老老老建筑改造,不属于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的类型,如果加高位消防水箱的话,需要将现有顶层某个房间改成水箱间,而且该层还有消火栓,按照新规范,水箱要高于消火栓,所以水箱基础要架高,结构专业核算,结构加固很困难。我想采用第二款,在消防水泵间设置气压罐和稳压泵的形式。但是这个“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该怎么把握?我看新规图示说还要专家会论证,各位同行,你们遇到过这种吗?到底要不要加水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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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陈大亮
    陈大亮 沙发
    在消防水泵间设置气压罐和稳压泵的形式
    2016-03-16 09: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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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idane19882007
    首先问审核,审核同意后,项目组开会讨论,审核和项目经理(或总工)同意后,可按照不加水箱先出消防审查专篇和图纸,待消防审查时,就算消防单位不同意也不是你一个人的责任。一般说明写清楚 消防局也认,不过看哪个地方咯。。
    2016-03-15 19: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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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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