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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规10.1.6条文解释的疑问求解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2014第10.1.6条规范的条文解释中,有一段这样的话:本条规定的”供电回路“,是指从低压总配电室或分配电室至消防设备或消防设备室(如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机房灯)最末级配电箱的配电线路。对于这段话本人想求解的是,这个分配电室是如何定义,或者说怎样的算一个分配电室。在《建筑电气设计疑难点解析》一书中,第12页第二段文字有这么一句话:当变电室设置在本建筑物内时,应从变压器的低压侧开始为专线;当变电室设置在室外或其他建筑物时,应从本建筑配电室总开关后开始为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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