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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一丙类车间,室内净空高度为8.5米,超过8米,可否参照《喷规》5.0.1A非仓库类...

发布于:2016-03-05 10:36:05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复制转发]
现有一丙类车间,室内净空高度为8.5米,超过8米,可否参照《喷规》5.0.1A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设计预作用喷淋系统。

全部回复(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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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皮皮鲁2011
    皮皮鲁2011 沙发
    可以采用开式雨淋系统啊 ,不用设置消防水炮的 !
    2016-05-04 16: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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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xiaoxiao
    xiaoxiao 板凳
    5.0.1A中所列场所非常明确。车间净高超过8米已经不适合采用自喷系统。
    2016-03-05 16: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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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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