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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十二策

发布于:2007-11-02 01:21:02 来自: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 [复制转发]
建筑节能十二策



信息来源:《中国建设部网》
一、建立健全建筑节能法规体系
  国家层面的立法,是推进建筑节能的根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对建筑节能的规定有些笼统,应报请全国人大补充修改,增补建筑节能重要内容;在修订《建筑法》时,争取建筑节能能列有专章;建议国务院制定《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对建筑节能管理、财税政策、奖励惩罚等做出明确规定。建设部修订《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正在积极进行中,这项工作十分重要。
  要把建筑节能纳入各级地方政府工作职责和日常管理范围,其政绩与节能成效挂钩,才能建立长效机制。建议修订《墙体改革基金管理办法》,此项基金宜继续征收,根据情况的变化,改名为建筑节能基金,并加强使用管理。
  二、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和执行监督
  建立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即包括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检测、运行标准等各方面标准的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为便于今后进行实际能耗监督,应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地区分建筑类型制定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能耗定额标准。
  强化标准执行的监督,动真格检查,批评、曝光、处罚。在全国全面实施节能标准,真正实施最严格的审查制度,采取最严格的处罚措施,从设计起全过程的所有环节进行监控。建设部要经常派检查组到各地巡回抽查。
三、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强力支持
  所有的发达国家对建筑节能都有一系列财税政策支持,希望在政府经常性预算中设立建筑节能支出科目,主要用于节能技术开发、宣传、示范、推广以及能耗调查和节能监管,将长期国债中一定比例用于建筑节能投入;改墙改基金为建筑节能基金,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基金和供热改革专项基金等。按照使用资源的代价应包括消耗资源和破坏环境的费用的思路,对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耗定额管理,组织严格的能耗监察,规定累进的阶梯能源价格,促使大型公共建筑采取节能措施,尽快改变能耗过高的状况。
  四、抓紧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
  建设部应要求各试点城市系统总结改革经验,在此基础上制定政策框架,发布新的文件,召开全国性会议,交流经验,制定计划,其中宜规定各大中城市完成供热体制改革步骤与期限,以便把供热体制改革重新推动起来。
  在推进供热体制改革中,可比较不同采暖计量控制系统,优选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案,而且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相结合,能耗得以减少。
  五、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与新建建筑相比,既有建筑总是占绝大多数,能耗要高得多。只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取得成效,全国建筑能耗才能大幅度降下来。
  为此,政府机关应率先垂范,政府办公楼节能改造要先行;对能耗过高的大型公共建筑应限期完成改造;对冬天过冷结露、夏天过热的居住建筑应先行改造,以改善群众生活。现在就要求大中城市抓紧开始既有建筑节能示范改造,探索出激励政策,总结技术经验。
  六、组织农村节能省地型住宅示范试点
我国农村用能正由采用生物能向商品能源转变,特别是大城市周边农村采暖空调使用日益增加,商品能源消耗增长相当迅速,推广农村住宅节能,既可节省能源,又能改善农民生活。可在不同地区组织一批试点示范工程,其中太阳房技术和太阳能热水器可以广泛应用;还要组织农村节能省地型住宅技术研究,宣传推广农村节能省地型住宅成功经验。
  七、推动建筑节能技术进步
  不少新近开展建筑节能的地区,反映建筑节能技术选择困难。因此,要尽快开发并形成不同地区不同建筑适用的多种建筑节能配套技术,包括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推广当地适用的建筑节能配套技术。可从经过实践考验的成熟技术中先挑选出50~70种技术编印成建筑节能技术指南,召集研讨会,介绍给各地选用,再逐步补充。还要继续研发先进适用的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技术,特别是外墙外保温技术、节能窗技术和采暖计量及控制技术以及太阳能、地热能技术。
  当前建筑节能市场中,以假冒伪劣产品和技术低价竞争的情况相当普遍,影响工程质量和寿命,应通过市场和行政手段,加以规范,淘汰落后技术和产品。
  继续组织以企业为主,产学研结合从事建筑节能技术研发。要重视建筑节能技术的基础研究,请财政部门支持,加强研究基地建设和经费投入。
八、不断建造节能示范建筑
  真正好的节能建筑示范效应很大。要求各地年年建造节能示范建筑、示范小区,要建造各种类型的有代表性的节能示范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但是示范建筑不能只是开发商的卖点,而要在该地区真正起到引领建筑节能技术潮流的作用。
  示范建筑要在建造期间就进行检查,并经过严格验收,验收时必须提供翔实的技术、经济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与设备能源效率的检测报告;还要要求示范建筑运行1-2年后提供翔实的能耗检测、成本节约报告,否则取消其示范建筑称号。
  九、组织建筑能耗调查,建立能耗数据库
  建筑能耗数据是了解建筑运行情况、进行建筑节能工作的基本依据。少数单位做过一些建筑能耗调查统计分析工作,不可能全面系统。从已有的调查资料来看,同一地区同类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差距很大,说明能源浪费大,节能潜力也大。如果能够掌握不同地区不同建筑的实际能耗数据,将大大促进建筑节能事业发展。
  目前,建筑能耗底数不清的情况应该抓紧解决。但是建筑能耗调查工作量十分巨大,相当复杂。可采取普查、抽样调查、统计报告、计算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可以以大中城市大型公共建筑为突破口,其中又以采暖、空调、热水供应、照明用能为主,先集中力量调查清楚,然后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全国和省市的各类建筑能耗数据库。可与地方、统计部门合作进行。建议下决心组织力量,请财政部门支持,安排经费,限期完成。
  十、建立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建筑认定制度
为提高建筑用能产品质量,推进建筑用能产品能效分级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不同建筑用能产品能效分级标准,把好市场准入关。
  研究建立我国节能建筑评定体系,制定建筑能耗性能评定分级标准,选取不同试点建筑进行能耗性能评定,逐步推行建筑能耗性能评级,再发展到绿色建筑性能评定分级。
  通过建筑节能评审,对节能效果显著的建筑颁发“建筑节能之星”标识。
  十一、广泛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舆论环境
  必须使建筑节能深入人心,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设法筹集经费,组织拍摄几十集的建筑节能电视宣传片,在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连续播放。
  要求所有注册建筑师、暖通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师都必须参加建筑节能系统培训,作为继续教育必修课,并为此编写教材,培训教师。要求全国建筑院校有关专业必须有足够学时教授建筑节能内容,教师要参加培训学习。建议教育部将建筑节能基本概念纳入中小学教材。编印建筑节能通俗读物,从中选出一些片段在报刊发表。建设部主管报纸、杂志、网站、出版社要加强建筑节能宣传介绍,要多宣传建筑节能典型,介绍建筑节能技术和知识。
  十二、政府管理两手抓
  现在抓贯彻节能设计标准只是长征的第一步,真正要把大量能源节约到手,任务十分艰巨。
  要总揽全局,驾驭全局,应对各方各面,一手运用管理手段,一手运用市场经济手段;一手拿所谓“大棒”,一手拿所谓“胡萝卜”。
  管理手段即所谓“大棒”,也就是进行强制,包括法规、标准、处罚、征税、禁用和淘汰某些产品与技术等;市场经济手段即所谓“胡萝卜”,也就是用利益机制驱动,包括减免税收、认定、认证、宣传、示范、奖励、节能服务公司等等,两者结合,两手并用。这既是造福人民的伟大事业,又是艰难繁杂的巨大挑战。

(摘自《中国建设部网》)2005年10月11日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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