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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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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刚》4.5.2 关于柱间支撑设置疑问规范中:4.5.2 “柱间支撑的间距-----,无吊车时宜取30-45m;有吊车时,宜设置在温度区段中部,或当温度区段较长时,设置在温度区段三分点处,间距不超过60m”。条文说明:“设置柱间支撑不必考虑温度应力。无吊车时----;有吊车时,型钢支撑的布置已考虑到减少温度应力,且构件间用螺栓连接,温度变形可有螺栓间隙和构件变形吸收。”疑问一:条文说明中:首句“设置柱间支撑不必考虑温度应力。”应该是针对轻钢结构不管是有/无吊车而言,均不考虑温度应力。“有吊车时,型钢支撑的布置已考虑到减少温度应力”不是矛盾吗?既然不考虑,为什么要在设置时考虑减少温度应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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