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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层商住楼消防设置争议

发布于:2007-11-01 15:09:01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该建筑为7层商住楼。一层商铺。二~七层住宅(一梯两户)。建筑高度22.95米。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2006第8.3条以及8.3条文解释内容如下:

4 规范规定超过7层(不含7层)的各类住宅,如单元式、塔式、通廊式以及底部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均应设置室内消防给水设施。

根据上述规范解释:7层商住楼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但是以前这样性质的建筑都设计了室内消火栓系统。那就应该从现在起改正设计避免以后出现。

全部回复(1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d-bo
    d-bo 沙发
    做为安全,按规范来说不做也能过得去,
    2007-11-06 16: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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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jingli1984
    jingli1984 板凳
    2007-11-06 16: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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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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