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6日,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管理与工程实务考试,考试进行到下午四点,教室内一篇骚动,身后一考生瘫倒在座位上,两个监考老师怎么叫都不答应,一分钟后一保安和一老师直接把该考生架出去。后发生以下事件:
1、经过调查,该年度的管理与工程实务考试试卷题目很难,超出了复习范围;
2、考试期间有部分不法分子泄露试题的嫌疑,造成了不良社会后果;
3、该仁兄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调查,该仁兄在工地长期从事矿山井下四级劳动强度以上的工作;
4、经过紧急救治,半年后出院,该仁兄丧失部分劳动能力。
问题
1、该年度的出题范围超出了绝大多数人理解的范围,妥不妥,为什么?(4分)
2、现场一保安和一老师直接把该仁兄架出去的做法妥不妥,为什么?(5分)
3、该仁兄可否向该考试组织机构索赔,为什么?(5分)
4、该仁兄算不算工伤,请分析原因?工伤将如何鉴定?(5分)
5、八个月后该仁兄所在单位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妥不妥?为什么?(5分)
6、就泄题时间,涉案的组织者及考生将如何处置?该次考试的成绩是否有效?请分析原因(6分)
答案与分析
1、妥当(2分),专家组命题前,就此事咨询过住建部,住建部表态,今年玩死市政,建筑、公路、机电,试题发给培训机构卖钱,(1分)故出题范围超出了绝大多数人理解的范围是结合工程操作实践、执行领导指示,让学习和看书无用。试题超纲是合理的。(1分)
2、不妥(1分),因为事故发生后,保安和老师应该保护现场,(1分)采取拍照和围观等相关手段留存证据,(1分)证明该起事故不是考场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1分)同时将事故上报上级部门;120到达后方可由医生进入现场处理伤员。死也只能围观,120到达前不得进行求助,否则会和“南京老人被扶案”一样被诬告。1分)
3、不可以( 2分),因为类同今年“考生信息泄露事件”, 命题专家组电脑可以上网,被黑客侵入属于不可抗力,非过错言不须承担责任(1分),且考试不在关键线路上,(1分)没有超出总时差2年,故工期、费用均不可索赔。反正明年可以再考(1分)
4、不应认定工伤。(1分)应该向住建部申请国家赔偿,但不会受理,去北京上访违法。(1分)并由质检机构提供证明该起事故由试题太难导致的书面证明材料,(1分)并有11年全体编制试题的专家组签字、认可、盖章。(1分);工伤是无法鉴定的,假如案例中当事人脑子坏了,可参考矿山工程实例“开胸验肺”,然后责任自负。(1分)
5、妥当。(2分)因为该考生已失去部分劳动能力,无雇佣价值。(2分)而且未能取得一级建造师证给用工单位利用。(1分)
6、泄题时间,涉案的组织者及考生处理应该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下分类处理,(1分),对涉案的组织作弊的人员和相关考生罚款50元,(1分)没收涉案组织非法所得,上缴给考试试题专家组;(1分)对考前拿到重点和答案的考生给予口头教育,当年考试成绩有效。(1分)18年度考试的成绩有效,(1分)理由同17年。(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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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