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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 94-2008)3.1.7条第4款的理解

发布于:2015-11-25 15:10:25 来自:建筑结构/地基基础 [复制转发]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 94-2008)3.1.7条第4款的理解,原文是“ 当进行承台和桩身裂缝控制验算时,应分别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和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个人有两种理解方式:“ 1.进行承台裂缝验算时,应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和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进行桩身裂缝验算时,应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和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 2.进行承台裂缝验算时,应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进行桩身裂缝验算时,应采用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到底应该怎么理解呢?请教大神们!!

全部回复(1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blessing
    blessing 沙发
    我觉得正确理解应该是这样:
    条文说明:在进行承台和桩身的裂缝控制验算时,应与上部混凝土结构一致,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和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就是说上部结构如果是按照标准组合验算那就用标准组合验算承台和桩身,准永久值也是同理。再混凝土设计规范中,也可查到,裂缝为1、2级时,采用标准组合计算,3级时,用准永久组合计算。
    2016-04-26 09: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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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phanghui
    phanghui 板凳
    不错的资料,谢谢楼主。
    2016-04-22 0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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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地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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