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10-31 13:34:31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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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6月、7月、8月连续三个月创下自2005年7月对房价实施月度统计以来的最高水平后,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涨幅9月再创新高。
房贷涨了,房价降了?
一个月前,9月27日的晚上,一条消息震动了全国的房地产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求对已经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或者第二套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贷款购房套数的增加而大幅度提高。
在不少人看来,央行和银监会的目标显然直指房产投资市场,因为买第二套住房的人,很多不是为了出租就是为了倒手赚差价,那么,抬高了贷款门槛,真的能给房地产市场降降温吗?这条政策如今实施了整整一个月,我们今天就来看看它的效果究竟如何?
房地产市场遭遇十月寒流
刘斌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经理,这段时间,他和伙伴们每天都在为日益清淡的生意着急。
21世纪不动产区域经理刘斌:“以前的话,业务员应接不暇,基本上忙不过来,电话都比较多,每天电话接访量可以达到25到30个,那么现在的话,只能是有10到15个,那么每个业务员在节前的话,每天可以接到4到5个,在橱窗门口这个驻守的客户,那么现在我们基本上人均的话大概只有两个左右。”
记者看到,采访的这天下午,刘斌的店里没有一个来咨询的客户,刘斌告诉记者,房贷新政出台后,由于第二套房首付提高,利息提高,不少购房者反映难以承担房价,放弃了购房计划,现在,他们几天也成交不了一单生意。
21世纪不动产业务员孙振峰:“在这个市场里面,我们以前做的是叫做银行叫做金九银十嘛,在9月份客户量比较大,而且成交率也比较高。但是针对于10月份以后,央行出台了这个政策以后,银十已经没有了。”
记者随后在北京的几处新楼盘和21世纪不动产,我爱我家等多家房产中介公司进行了调查,看到大多数售楼处和中介公司都门庭冷落,少有购房者前来咨询。在21世纪不动产总部,市场总监林蕾告诉记者,新政出台后,他们在全国的业务都受到了较大的影响,房产交易明显缩减,甚至引发了部分购房者退单第二套房的“退房潮”。
21世纪不动产中国区域市场总监林蕾:“他要买房,他会发现说,原来第二套首付提高到这个程度了,那么可能我手头本来有20万,我可以够了,那这个时候他怎么办?对不起我实在是凑不够钱了,我凑够了再说吧。”
记者了解到,新政实施后,在一路领跑全国房价的深圳,房产市场陷入了买卖双方观望的僵局,10月份二手房成交量环比9月下降了26.39%。
在上海,10月上旬,部分新盘退房率持续攀升,退房率超过了19%;在南京,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商品房认购量大幅下降,比9月份环比降低了23%。
林蕾:“过去可能老百姓你有房的人接到电话是什么呢,请问你的房卖不卖,房源不足,而现在的情况是什么呢,我这有一套房,某某先生你要房吗,房子出不出去。”
房贷新政出台在各地引发了楼市震荡,那么此次房贷新政影响而改变购房计划的大部分是一些什么样的购房者呢?
林蕾:“投资性需求的下降,但肯定抑制了一部分自住型需求的购房者,你比如说他可能我的钱不够40%这么多,那我可能就只能暂时观望,我就暂时可能我还是住在原来的小房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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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tianlei810209
沙发
据深圳世联地产研究报告显示,9月份深圳一手房成交量急剧下挫近2/3。“与七、八月份相比,深圳楼价跌幅明显增大,特别是一些豪宅投资客开始砍价出货”。有统计数据甚至表明,9月份深圳豪宅楼价平均跌幅达15%(据《中国经营报》10月21日报道)。
2007-10-31 13: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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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lei810209
板凳
新华网上海10月31日专电(记者 黄庭钧)一个月前的9月27日,央行联手银监会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其中“第二套房”的信贷管理是此次调控政策的重点内容之一。然而,由于各家商业银行在如何认定“第二套房”上出现了严重分歧,致使一度被寄予厚望的新一轮房贷调控隐隐显现“空调”之忧。
2007-10-31 13: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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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更多有评论将近来深圳楼市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的现象
,归功于国家第二套房贷款政策的出台(深圳比全国更早实施这一政策)。但是,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不能说第二套房贷款政策能完全打压房价,房贷新政的效果究竟如何,还有待于观察。
从这几年的情况来看,几乎是国家每出台一项新的调控房价政策,都只是短暂地让房价有所波动,但一段时期后,房价不降反升,甚至愈来愈猛,一直发展到今天的高不可攀的境地。比如,有关部门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应全额征收营业税。国内大多数大中城市在营业税出台后,二手房成交量经历了3个月的连续下滑,但在半年内又回到了正常水平。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由于市场的需求旺盛,卖房者很轻易就将成本转给了买房者。所以,对于房贷新政的效果,我们暂时只能抱着谨慎的乐观。
并且,房贷新政的本身能持续多长时间也是一个疑问。比如对于“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监管层倾向于认为“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四大国有银行也支持这种标准,但上海多家银行却表示,以“户”为单位存在认定难度,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或将成为沪上银行主流。如果标准不统一,那么在竞争中的利益就不均衡,到头来,各家就会倾向于更宽松地解释“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标准就会越来越宽松,最终就可能将政策的调控的努力化解于无形。
其实,房价的攀升,跟“炒房团”的投机有关系外,与目前的市场资金流动性过剩有莫大关系.。当前,居民手中的储藏资金充裕,但是物价不断攀升,最新出台的9月份当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约为6.2%,低于8月的6.5%,但是比较去年同期增长4.1%,形象地说,老百姓手中的钱越来越不值钱了。在这种情形下,老百姓就不断地将手中的钱投向股市、房市,以求得保值、增值,导致股市、房市资金不断涌入,股市与房市虚火过旺。因此,如果不解决市场资金流动性过剩的问题,很难想像,光靠一个第二套房贷款政策,就能打消老百姓投资于房产保值、增值的热情。
因此,对于国家第二套房贷款政策的出台,抑制房价的效果目前还不能过于乐观,我们不妨多加分析,多观察其效果,同时结合研究其他调控措施,大力拓宽老百姓的投资渠道,解决投机过度和市场资金流动性过剩的问题,如此才有可能产生长效抑制房价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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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出于自身利益各打“小算盘”
一个月以来,各商业银行有关“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陆续出台,但分化严重。 [上海证券报:房贷新政落地 楼市影响几何?]
根据业已披露的信息,建行将以户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其中北京地区第二套房的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50%,同时结合各地情况作适当调整,实施标准不搞“一刀切”。其他已公布信息的银行均采用比较宽松的以“个人”为单位的认定标准。如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光大银行也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但还清贷款后再申请房贷的仍被视为“第二套房”。此外,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均表示,以家庭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存在认定难度。如果央行征信系统不能查证,由银行到民政、公安等部门去查证贷款人的家庭情况,操作难度太大。
交通银行副行长叶迪奇10月16日则透露,交行将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根据这个认定标准,夫妻二人如果其中一人通过银行贷款买房,另外一方通过贷款买房时仍可视作第一套住房。对于曾经通过银行贷款买房的借款人,如果其还清了此前的房贷,再次通过银行贷款买房时仍然可以视作第一套住房。
由此可见,除了建设银行认定的标准较为严格外,其他大多数商业银行的认定标准显得十分宽松。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指出,最近几年,国内商业银行为了经营效益,让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不仅使银行的信贷业务得到迅速扩张,利润水平快速增长,银行信贷的不良率迅速下降,而且基层员工及单位领导的业绩与收入快速增长。
“也就是说,只要房价上涨,住房信贷市场是各商业银行最为便利的盈利模式和工具。”易宪容说,从这个角度看,银行基层部门当然不舍得“割肉”。
外资银行俨然房贷调控“特区”
刚刚获批经营人民币房贷业务资格的外资银行,在国内房贷市场的发展之快超乎想像。根据央行上海总部最近发布的三季度货币信贷报告显示,今年以来,在上海的外资银行贷款增势强劲,增速偏快,人民币存贷比迅速攀升。仅第三季度,上海外资银行新增人民币贷款220.3亿元,创外资银行人民币贷款季度增量历史次高(仅次于二季度的225.1亿元)。值得注意的是,新增贷款中,以房贷为代表的中长期贷款增幅最大,当季增加了97.3亿元,同比多增78.9亿元。
这一数据表明,房贷业务已成为外资银行当前重要的利润贡献点。因此,面对管理层的房贷调控政策,不少外资银行在执行细则上显示出“从宽不从严”的标准,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10月24日,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表示,在监管部门相关细则出台之前,渣打银行对贷款人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个人”为单位,并执行第二套房首付款比例至少为40%,贷款利率是基准利率1.1倍的房贷标准。
渣打银行是继花旗银行之后第二家公布第二套住房标准的外资银行。此前,花旗银行的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除了表明以“个人”为单位外,同时明确在第一套房贷款结清后,再贷款购房仍然视为“首套住房”。
此外,据有关人士介绍,由于确认第二套房的贷款情况主要通过央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但目前上海尚没有一家外资银行加入央行征信系统。换言之,如果购房者第一套房贷来自其他外资银行,经办外资银行是查不到相关贷款记录的。“事实上,外资银行面对新客户时,也没有积极性去央行征信系统里查询该客户是否已有贷款记录。”这位人士说。
据记者了解,目前对外资银行的房贷调控,也存在一些似是而非的“认识误区”。一些人认为,在国内房贷市场,外资银行房贷所占的份额很小,因此对房贷市场的影响力也十分有限。因此,外资银行房贷发放不是调控重点。这使得外资银行俨然成为调控的“特区”,在很大程度上弱化着调控政策的力度。
调控政策应考虑可操作性,不能留“后门”
商业银行异彩纷呈的“第二套房”认定标准,使得买房人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大的“活动空间”来规避房贷新政的调控作用。招商证券房地产行业分析师贾祖国指出,由于在实际操作中没有“第二套住房”的统一标准。“购房者可以用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乃至配偶的名义购买住房,同时,购买者可以通过先全额付款再抵押贷款的方式进行买房操作,这样就避免了央行和银监会《通知》带来的影响。”
事实上,《通知》出台一个月后,市场仍对其中的“第二套房”如何认定争论不休,导致政策执行不力,调控效果不佳,这本身就值得各方深思,而政策出台后引起市场各方如此激烈的博弈也是近年来所罕见。
一般而言,调控政策出台引起调控者和被调控者之间的博弈,是十分正常的市场行为。但是,此次《通知》出台后,博弈却较少发生在监管层和被监管的商业银行间,而是在短时间内引发了被调控者之间的激烈博弈,焦点都在如何认定“第二套房”上。
通过梳理可以发现,《通知》出台一个月来,围绕“第二套房”认定标准,各银行间的博弈主要有三重:一是各家银行之间的“单体博弈”;二是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和众多股份制银行间的“群体博弈”;三是内资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内外博弈”。这三重博弈交织在一起,显示出各类银行一方面盼着竞争对手出台严格的认定标准,然后自己出台宽松的认定标准扩大房贷市场地盘;一方面不愿明确自己的执行细则,生怕因自己的细则过严而导致部分优质客户的流失。
博弈的结果,是调控政策所伸出的拳头“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人们担心此次房贷调控究竟能不能得到落实?人们也期盼调控政策在制定过程中应考虑出台后的可操作性,而不能留一个模棱两可、争论不休的“第二套房”如何认定的“政策后门”,让银行观望不已,让市场无所适从,让百姓变得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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