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10-25 15:11:25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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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uyuyao 于 2016-4-26 19:30 编辑
请无影、开心老爸、北方郎、红苹果、fitman等电气版主解答------主分支电缆是否必须同规格???!!!
某新建24层大型公共建筑,每一楼层的照明负荷大小都在30-50KW左右,纵向配电的主电缆设计为240的铜缆,一根电缆带三层的照明负荷!!!
该纵向240主电缆在强电井内,楼层配电箱装在每层的强电竖井内,两者间距1米左右!!!楼层配电箱内总进线开关都是80A或100A的3340断路器!!!
为了便于接线和箱体制作安装,也为了减少故障点,施工单位建议分支电缆降级为95的铜缆即可!!!这样改的好处是:配电箱的高度和深度至少减少20厘米和10厘米,且减去了不必要的连接端子,亦即减少了连接故障隐患点!!!
可惜,电气主设人丝毫不同意分支电缆缩径,说“主分支电缆必须同规格”!!!
电气主设人要求所有分支电缆也都必须是240的,进入楼层配电箱后,接至进线开关前设置的接线端子排上,从该端子排上再压接95的铜芯软线进80A或100A的总进线开关(3340断路器)!!!
理由是以下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7.6.8条的规定1 !!!
7.6.8保护电器的装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配电线路的导线截面积减小其特征、安装方式及结构改变时,应在分支或被改变的线路与电源线路的连接处装设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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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muyuyao
沙发
本帖最后由 muyuyao 于 2016-5-18 14:05 编辑 hzhsj 发表于 2016-5-13 17:34 对不起,没把话说清,冒犯了!本帖是楼主重新挑起来的讨论,而且绑架了许多版主为其张目,虽然没有达 …但楼主却颐指气使,非要左右主设个人的意志,在说不出任何理由(如分支配电箱的主开关能够保护进线电缆、大电缆不能进小开关、过度设计浪费材料等)的情况下,只好杜撰“分支电缆必须与主干电缆等径”作为声讨主设的由头,于是掀起了一波又一波讨伐主设的波澜,欲致主设与死地而后快。——–完全是胡说八道!!!我从未就此事情向电气主设提出过问题!!!所以“非要左右主设个人的意志”的说法纯属栽赃陷害!!!“在说不出任何理由(如分支配电箱的主开关能够保护进线电缆、大电缆不能进小开关、过度设计浪费材料等)的情况下,”更是颠倒黑白!!!“大电缆不能进小开关、过度设计浪费材料等”我早已经指出过!!!“分支配电箱的主开关能够与上级主开关配合保护三米之内的这一截缩径电缆”也正是本帖要讨论的!!!
2016-05-18 13: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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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uyao
板凳
本帖最后由 muyuyao 于 2016-5-18 13:24 编辑 hzhsj 发表于 2016-5-13 17:34 对不起,没把话说清,冒犯了!本帖是楼主重新挑起来的讨论,而且绑架了许多版主为其张目,虽然没有达 …这本是屡见不鲜的设计与施工之间的“矛盾”,理应施工服从设计,绝不能任由施工倒逼设计。因为设计与施工各负其责,法律关系非常明确,与“安全监督员”没有丝毫关系。——–“理应施工服从设计”的说法完全正确!!!但绝不是发现设计错误、设计缺陷后,还盲目的执行这些错误设计、缺陷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完全有权利和责任向设计单位指出这些错误和缺陷!!!设计单位也必须实事求是、认真审核自己的设计,并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个合理正确的解释!!!决不能释放出“新的设计规范要求主分支电缆必须同规格”这样的完全错误言论!!!这也绝不是“由施工倒逼设计”!!!另外:施工、监理单位向监督站反映设计问题,这是完全应该的、正当的、合法的、合规的!!!有问题不反映才不正常!!!监督站的工作,就是监督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单位的安全行为和质量行为!!!就包括监督设计单位的安全行为和质量行为!!!这是国家法律赋予监督站、监督员的职责!!!你hzhsj"喝滋喝死鸡”就是个法盲!!!且一直对审图机构、监督站采取敌视态度!!!不懂你就不要继续胡说八道了,这样只会让你更加丢人现眼了!!!
2016-05-18 1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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