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10-22 09:48:22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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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规上说,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20%,载流导体不宜超过30根。有个高层地下室集中抄表,走的金属线槽,户型不大,入户线只是电线。一梯四户,17层,那就是68户了。那是不是最少要设两条金属线槽了?
还有个项目30层,原来设计的是每层一个电表箱的,欲改造为地下室集中抄表,也是一梯四户,设六条线槽?电井都不够了,怎么修改?
如果用的是槽式桥架CT,会不会就没有导体根数限制,或者说能不能用桥架敷设,毕竟是电线不是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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