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10-22 09:28:22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复制转发]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第3.0.1条那个基础设计等级的表中:
甲级栏的最后三行:
都是说 xxxxxxxxx的基坑工程
XXXXXXXX的基坑工程
XXXXXXXXX的基坑工程
判断基础设计等级时,要不要考虑这三条?
规范设置这三条是不是仅针对基坑工程的设计?
还是只要满足这三条,项目的基础设计等级也要关联按一级考虑?
另一条“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如地下车库、商场、运动场等)”
疑问:1. 大面积的概念及数量级是多少?如何判定?
2. 什么是地下建筑?,如果综合体项目,多栋塔楼(不超30层)带几层裙房带两层或三层地下车库,要不要套这一条,按甲 级考虑?
另一条“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城一体建筑物”
很多项目主楼带裙房都满足此条,但如果主楼筏板,裙楼独基,仅有抗水板基础梁连接,是不是也要套用此条?
全部回复(7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1. 最后三条针对基坑工程的,“开挖深度大于15米的”需关联基础设计等级严格执行;
2.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主要针对全埋式地下建筑,并针对软土地基或复杂地基;
3.层数相差10层:如主楼裙房未设缝,需严格执行;主要考虑沉降差异的计算措施、构造措施;
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