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10-30 20:59:30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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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南理工、浙江大学、湖南大学编的《基础工程》第19页规定: 在保证地基稳定的条件下,使建筑物的沉降量不超过允许值的地基承载力称为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这是不是是意味着 只要基地反力小于地基承载里就不需要再考虑沉降??
但是在25页 地基变形验算 说:按前述方法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虽然已保证建筑物在防止地基剪切破坏方面具有足够的安全度,但不一定能保证地基变形满足要求。 这是不是又说 必须进行沉降验算???
好像规范要求 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都要进行沉降验算 但课本和规范都没有具体怎么算
具体在工程中是怎么做的???
请高手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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