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10-09 10:42:09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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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关于消防喷淋头布置的疑惑:
一、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7.1.3,“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00mm。”
那么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如果现场梁的高度较高,喷头在梁下布置时溅水盘与顶板距离无法满足此要求,则要把喷头改布置在梁边上?
二、根据规范的7.2.3条,“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1.2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 是否这种增设的喷头就不需要满足规范7.1.3中与顶板距离的要求了?
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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