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9-22 16:48:22
来自:施工技术/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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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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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的区域的划分和设立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施工安全监管流程的主体环节,所以我们要强调施工作业现场监管。在施工时,要严格划分施工区域,设置好安全标志,严格按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这六个区域内保证给道路使用者和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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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提供最大的安全保护,具体操作如下:
(1)
警告区:即提示行车者注意前方道路施工的交通变化情况。警告区长度不得小于
1500 m
。在该区间内,要设置统一的道路标记,如
“
前方施工
”
标志、
“
前方车道变窄
”
标志、
“
禁止通行
”
标志、
“
禁止超车
”
标志及
“
限制速度
”
标志等,两个警告标志的距离不得超过
300 m
,同时,施工预告标志应设在醒目的地方,这样才能容易被来往的车辆看到。
(2)
上游过渡区:即起导流作用,引导车辆及时变换车道,改变行驶方向。当车辆行驶至上游过渡区时,行车速度应小于
40 Ion&
。该区长度为
65 m
~
100 m
。在上游过渡区前应设置禁止驶入标志。
(3)
缓冲区:即引导车流有序行进的区域,缓冲区的长度应为
80 m
。其与上游过渡区之间应设置路障。
(4)
作业区:就是施工人员作业、施工物资堆放和施工车辆停靠的地方。作业区内施工物资必须整齐堆放,不能过高和占用过往车辆行驶车道,施工机械须按标准涂上桔黄颜色,作业区内应为工程车辆提供安全的进出口车道,作业区之间必须设置隔离装置。
(5)
下游过渡区:起导流作用,引导车辆改变行驶方向,变换车道,进人正常的行驶车道,下游过渡区的长度应大于
30 m
。
(6)
终止区:即表示施工区的结束和施工限制的解除。终止区的长度不应小于
30 m
,在终止区的末端一定要设置解除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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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